——为什么会有国企的“程序性董事会”?
——谈国企“党委会前置“结构下董事会的“虚弱”
——国企“董事长”兼“书记”,董事会党委会怎么办?
相信大家都看到了,目前的国企董事会决策事项,需要党委会前置研究,导致的结果,是党委会实际行使了董事会的决策权力。
一旦党委会通过,基本就是板上钉钉,剩下的董事会过会仅仅是个程序而已。
尽管我们也在字眼儿上标注了是党委会“前置研究”,仅仅是“前置一下”、“研究一下”、“讨论一下”...而已,没做决策呀!谁说我做决策了?
但实际工作中,懂得都懂。
这样的结果,国企董事会“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成为了空谈。
如果有人不服我这句话,我问你,你有没有见过哪个事项,党委会过会了,董事会给否决了?如果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