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关于各地国资委“四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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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文件
发布时间:2005-03-23
关于印发《关于各地国资委“四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文件

国资厅发法规[2005]11号

关于印发《关于各地国资委“四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资委:

2005年是“四五”普法总结验收年。为做好国资委系统普法总结验收工作,根据全国普法办要求,我们研究提出了《关于各地国资委“四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的指导意见》,现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

二OO五年三月二十三日

关于各地国资委“四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的指导意见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的通知》(中发[2001]8号,以下简称《规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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