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2022年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屋租金减免工作的通知
字体:| 下载 收藏 | 语音播报
返回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文件
关于进一步做好2022年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屋租金减免工作的通知
国资厅财评〔2022〕253号

各中央企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资委:

今年以来,各中央企业和地方各中央企业和地方国有企业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稳市场主体的系列部署要求,对受疫情严重冲击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积极减免国有房屋租金,工作取得良好成效。但通过国务院大督查、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政务咨询、信访投诉等各类渠道,发现,仍有部分中央企业和地方国有企业在房租减免工作中存在站位不高、政策不明、举措不细、执行不力等问题,一些租户反映强烈,严重影响房租减免政策落实效果。为进一步压实责任、明确要求,切实将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屋租金减免到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落实减租政策

国有企业落实好服务业 ……
继续阅读(剩余:78.91%)
请登录后识别阅读权限!

扫码在手机上打开本文
DN:N01405120221013N
© 2003-2024 国资数据中心  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均不得转载有    网安备510190020016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