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04年、考核认定2003年“中央企业青年文明号”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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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文件
发布时间:2005-04-03
关于申报2004年、考核认定2003年“中央企业青年文明号”的通知
中央企业团工委文件

中企团通[2005]9号

关于申报2004年、考核认定2003年“中央企业青年文明号”的通知

各中央企业团委:

为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完善机制,加强管理,推动“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根据《关于深入开展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的意见》(中企团发[2005]6号)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中央企业团工委将开展2004年度“中央企业青年文明号”的申报评选工作,以及2003年度“中央企业青年文明号”的考核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关于申报工作

申报“中央企业青年文明号”的青年集体,由中央企业团委推荐,经中央企业党委(组)同意后,报中央企业团工委评定。原则上,原先有“中央企业青年文明号”,并且数量不少于3个的中央企业,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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