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中央企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字体:| 下载 收藏 | 语音播报
返回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文件
关于开展中央企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文件

国资厅发规划[2009]58号

关于开展中央企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为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党的十七大提出的战略任务,结合国家中长期发展规划编制周期,我委将开展中央企业“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同时进一步加强三年滚动规划的管理。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启动中央企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编制工作

(一)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军工、石油石化、电网、电信、民用航空、航运、煤炭等)的中央企业,要根据国家中长期规划的编制周期和要求,及时启动企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前期工作研究和规划编制工作,研究提出企业“十二五”规划发展的总体思路,制定企业“十二五”发展规划。

(二)近期国务院 ……
继续阅读(剩余:67.90%)
请登录后识别阅读权限!

扫码在手机上打开本文
DN:N12442220201025N
© 2003-2024 国有经济网 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均不得转载有    网安备510190020016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