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宣传教育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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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文件
关于宣传教育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资委普法办公室,各中央企业普法办公室:

“六五”普法工作开展以来,各地国资委、各中央企业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六五”普法决议、司法部“六五”普法规划和国务院国资委普法规划,扎实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积极推进依法监管、依法治企,法治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为进一步深入推进普法工作,充分发挥法制教育在推动依法加强国资监管和企业依法经营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并为下一步配合全国普法办开展“六五”普法评选表彰工作做好准备,国务院国资委普法办决定,在“六五”普法总结验收的基础上,表彰一批在2011—2015年地方国资委和中央企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别及对象

(一)2011—2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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