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企业落实子企业董事会职权操作指引
字体:| 下载 收藏 | 语音播报
返回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文件
发布时间:2021-08-10
中央企业落实子企业董事会职权操作指引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的决策部署,落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要求,进一步加强董事会建设,有效提升治理能力和治理效能,各中央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规定,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开展落实子企业董事会职权工作,重点落实下列职权:

一、中长期发展决策权

中长期发展决策坚持围绕服务企业战略,有效配置优质资源,与现有业务相协同,以增强企业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核心竞争力、获取新的经济增长点为目标。

一是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以集团公司规划为指引,按照有关规定,明确未来阶段性发展目标和方向。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上级单位(或股东会、股东大会,下同)相关程 ……
继续阅读(剩余:88.29%)
请登录后识别阅读权限!

扫码在手机上打开本文
DN:N02225120230803N
© 2003-2024 国资数据中心  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均不得转载有    网安备510190020016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