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中央企业发展战略与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字体:| 下载 收藏 | 语音播报
返回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文件
关于开展中央企业发展战略与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文件

国资厅发规划[2004]10号

关于开展中央企业发展战略与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各中央企业: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决定精神,根据全国“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和2003年中央企业负责人会议提出的加强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管理,研究提出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战略性调整指导意见,加快推进中央企业结构调整的工作部署,经研究,决定启动新一轮企业发展战略与规划编制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企业应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和国际国内市场环境变化,把中长期发展战略与近期规划结合起来,研究提出企业10-15年的远景发展目标,编制3-5年发展规划,并适时调整。

二、规划内容包括:

(一)企业现状及发展环境 ……
继续阅读(剩余:47.70%)
请登录后识别阅读权限!

扫码在手机上打开本文
DN:N15545120201023N
© 2003-2024 国企网 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均不得转载有    网安备510190020016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