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中央企业发展战略与规划编制工作的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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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文件
关于开展中央企业发展战略与规划编制工作的补充通知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

国资厅规划[2004]68号

关于开展中央企业发展战略与规划编制工作的补充通知

各中央企业:

为启动中央企业发展战略与规划编制工作,国资委于2004年2月印发《关于开展中央企业发展战略与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国资厅发规划[2004]10号),对企业新一轮发展战略与规划的编制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通知下达后,部分企业认真按照要求开展工作,并对规划编制过程中的问题与我们进行研究和探讨。针对企业提出的问题和建议,我们编制了《中央企业发展战略与规划编制大纲》(以下简称《编制大纲》),现印发你们,并将有关要求补充通知如下:

鉴于中央企业分布于国民经济不同领域,情况差别较大,企业在发展战略与规划的编制过程中,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增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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