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1年度中央部门管理企业国有资产统计报表的通知
字体:| 下载 收藏 | 语音播报
返回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文件
发布时间:2022-03-15
关于印发2021年度中央部门管理企业国有资产统计报表的通知
国资发财评〔2021〕102号

关于印发2021年度中央部门管理企业国有资产统计报表的通知

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有关部门,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有关人民团体:

为做好全国企业国有资产统计工作,掌握国有资产布局结构与运营绩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统计报告办法》(国资委令第4号)及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国资委研究制定了《2021年度企业国有资产统计报表》及编制说明,现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有资产统计工作是贯彻《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发〔2015〕22号)关于经营性国有资产统一监管等要求的重要基础,也是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 ……
继续阅读(剩余:61.76%)
请登录后识别阅读权限!

扫码在手机上打开本文
DN:N23162220220315N
© 2003-2024 国资数据中心  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均不得转载有    网安备510190020016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