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人事厅、教育厅《关于对党政机关工作
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人事厅、教育厅《关于对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学历、学位进行检查清理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2-08-20|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宁政办(人)字(2002)3号

颁布日期:20020820 实施日期:20020820 颁布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办公厅

办公厅各处、室,法制办,信访局,机关事务管理局,信息产业办,上市办,红十字会,各驻外办事处:

现将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人事厅、教育厅《关于对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学历、学位进行检查清理的通知》(宁组通〔2002〕49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的检查清理范围(含厅级以上领导干部),尽快组织本处室、本单位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将《学历、学位证书情况登记表》填好后,于9月10日前统一交办公厅人事处,以便于对每个人的学历学位情况进行审定。

附:《干部学历、学位审查办法(试行)》

关于对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领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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