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条例
黑龙江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条例
发布日期:2022-12-22|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

黑龙江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条例

(2022年12月22日黑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保障基金安全,促进基金有效和可持续使用,维护公民医疗保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医疗保障基金筹集、运行、经办、使用的监督管理。

本条例所称医疗保障基金,包括基本医疗保险(含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基金、医疗救助基金等。

第三条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应当坚持依法监管、协同高效、公开便民、保障安全的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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