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人民政府令第73号
颁布日期:19941215 实施日期:19941215 颁布单位:银川市人民政府
第一条为维护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保障土地使用者和土地所有者的合法权益,建立健全国有土地登记发证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国家土地局《土地登记规则》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的土地登记是指依法对本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登记。
第三条银川市国有土地使用者和他项权利拥有者必须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申请土地登记。
第四条依法登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第五条银川市县级以上土地管理部门依法履行土地登记职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干预。
第六条土地登记的申请书、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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