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民政府
甘肃省人民政府令
第81号
《甘肃省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已经2011年5月27日省政府第80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8月1日起施行。
省长刘伟平
二○一一年六月十一日
甘肃省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能,规范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省各级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和行政机关依法委托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组织(以下统称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
第三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故意或过失不依法履行职责,损害国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