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
第12号
《应急管理行政裁量权基准暂行规定》已经2023年10月7日应急管理部第25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部长王祥喜
2023年11月1日
应急管理行政裁量权基准暂行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建立健全应急管理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规范行使行政裁量权,保障应急管理法律法规有效实施,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应急管理部门行政裁量权基准的制定、实施和管理,适用本规定。消防救援机构、矿山安全监察机构、地震工作机构行政裁量权基准的制定、实施和管理,按照本规定的相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