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会第七届理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2023年7月21日修订发布并生效)
(中证协发〔2023〕144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证券行业健康发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切实加强对证券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的自律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规定》(以下简称《廉洁从业规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关于加强注册制下中介机构廉洁从业监管的意见》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中证券经营机构是指证券公司及其境内子公司会员;工作人员是指以公司名义开展业务的人员,包括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的正式员工、与公司签署委托协议的经纪人、劳务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