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会第七届理事会第十次会议表决通过,2022年7月8日发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证券行业专业人员水平评价测试的实施工作,评价证券行业专业人员的专业能力,更好地适应我国证券行业高质量发展新要求,根据《证券法》《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监督管理办法》)《证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管理规则》(以下简称《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和自律规则,参照国家相关考试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证券行业专业人员水平评价测试(以下简称测试)包括从业人员专业能力水平评价测试和高级管理人员水平评价测试。
从业人员专业能力水平评价测试分为一般业务水平评价测试和专项业务水平评价测试(含证券投资顾问专业能力水平评价测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