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会第七届理事会第九次会议表决通过,2022年5月20日发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升证券行业的诚信水平,倡导诚信文化,建立健全诚信建设长效机制,优化行业发展生态,根据《证券法》《证券期货市场诚信监督管理办法》《中国证券业协会章程》等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和自律规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本准则适用于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证券评级机构等接受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自律管理的机构(以下简称“机构”)及其工作人员。
本准则所称证券公司包括证券公司、其境内子公司会员以及接受协会自律管理的其他子公司;工作人员是指以机构名义开展业务的人员,包括与机构建立劳动关系的正式员工、与机构签署委托合同的经纪人、劳务派遣至机构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客服人员等。
中国证监会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