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公司信用风险管理指引
证券公司信用风险管理指引
发布日期:2019-07-18|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协会第六届常务理事会第九次会议表决通过,2019年7月15日发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证券公司信用风险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证券公司全面风险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及自律规则,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本指引适用于证券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业务的信用风险管理。

第三条本指引所称信用风险指因融资方、交易对手或发行人等违约导致损失的风险。按照业务类型分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类:

(一)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融资融券等融资类业务;

(二)互换、场外期权、远期、信用衍生品等场外衍生品业务;

(三)债券投资交易(包括债券现券交易、债券回购交易、债券远期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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