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会〔2019〕13号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各民主党派中央,有关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为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确保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有效实施,根据《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78号),我们制定了《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解释第1号》,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附件: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解释第1号
财政部
2019年7月16日
附件:
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解释第1号
一、关于企业集团中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执行问题
企业集团中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