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积极推动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的指导意见
人社部发〔2016〕5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党的十八大以来,将深化医改放在党和国家事业全局更加重要的位置,作出了一系列决策部署。十八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行医疗、医保、医药联动(以下简称:三医联动),充分发挥医保在医改中的基础性作用,建立符合医疗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重要职责,是深化医改攻坚阶段的重要配套措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坚决贯彻中央决策部署,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围绕大局,解放思想,主动作为。现就人力资源社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