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有关问题的通知
(人社部发〔2014〕5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的有关要求,切实做好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工作,经国务院同意,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的原则要求
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各类职业资格相关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07〕73号)规定,取消国务院部门设置的没有法律、法规或国务院决定作为依据的准入类职业资格,行业管理确有需要且涉及人数较多的职业,可报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后设置为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国务院部门设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