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发布日期:2003-10-08|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审定,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00三年十月八日

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的《重庆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厅字〔2003〕20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重庆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渝委〔2003〕19号),设立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市国资委),为市政府直属正局级特设机构。市政府授权市国资委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根据市委决定, ……
继续阅读(剩余:91.30%)
请登录后识别阅读权限!

扫码在手机上打开本文
DN:N02043520231114N
© 2003-2024 国资数据中心  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均不得转载有    网安备510190020016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