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央在渝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央在渝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4-09-24|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企网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中央在渝企业是国有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中央在渝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对保障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具有重要意义。当前,中央在渝企业的安全生产状况总体稳定,但安全隐患不可忽视,安全事故仍时有发生。为进一步加强中央在渝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央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4]52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渝府发[2004]80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落实中央在渝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企业自身安全生产管理中央在渝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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