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
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
发布日期:2014-02-17|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关联方及其交易的信息披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企业财务报表中应当披露所有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相关信息。对外提供合并财务报表的,对于已经包括在合并范围内各企业之间的交易不予披露,但应当披露与合并范围外各关联方的关系及其交易。

第二章关联方

第三条一方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以及两方或两方以上同受一方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构成关联方。

控制,是指有权决定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能据以从该企业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合同约定对某项经济活动所共有的控制,仅在与该项经济活动相关的重要财务和经营决策需要分享控制权的投资方一致同意时存在。

重大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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