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国资委关于印发《成都市属国有企业重大法律纠纷案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成都市国资委关于印发《成都市属国有企业重大法律纠纷案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2-29|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企网
成国资政〔2006〕9号 

根据《 成都市国资委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失效或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2022-12-29)规定,现行有效

各监管企(事)业单位:

为加强市属国有企业重大法律纠纷案件的管理,有效维护出资人和所出资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参照《中央企业重大法律纠纷案件管理暂行办法》、《四川省国有企业重大法律纠纷案件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委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成都市属国有企业重大法律纠纷案件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成都市属国有企业重大法律纠纷案件管理暂行办法》

二○○六年八月一日

成都市属国有企业重大法律纠纷案件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
继续阅读(剩余:88.48%)
请登录后识别阅读权限!

扫码在手机上打开本文
DN:N13220320231120N
© 2003-2024 国企网 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均不得转载有    网安备510190020016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