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国资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省属企业贸易业务风险管控的通知
浙江省国资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省属企业贸易业务风险管控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9-08|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各省属企业、委直属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三新一高”的决策部署,指导推动省属企业树立正确业绩观,进一步聚焦主责主业,加快实现大宗贸易业务高质量发展,前期我委组织开展了省属企业虚假贸易业务专项整治行动,发现部分企业大宗商品贸易业务领域存在合规风险,为进一步规范省属企业贸易业务,有效统筹高质量发展与风险防范,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恪守贸易业务底线红线。各省属企业要进一步增强贸易业务风险防范意识,树立合规经营理念,规范贸易业务行为,不得开展以贸易业务为名、实为出借资金、无商业实质的融资性贸易;不得开展没有融资性质,但缺乏实物流或资金流、已完全脱离贸易实质的空转、走单、循环贸易等;不得开展资金占用大、盈利水平低、业务风险高、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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