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央综治办关于加强专业性劳动争议调解工作的意见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央综治办关于加强专业性劳动争议调解工作的意见
发布日期:2015-06-11|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人社部发〔2015〕5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综治办: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中发〔2015〕10号)及中央综治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16部委《关于深入推进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的指导意见》(综治委〔2011〕10号),进一步加强专业性劳动争议调解工作,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关于健全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创新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加强劳动争议调解的精神,按照《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的要求,坚持“预防为主、基层为主、调解为主”的方针,建立党委、政府领导、综治协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主导、有关部门和单位共同参与的专业性劳动争议调解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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