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重特大事件档案工作的通知》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重特大事件档案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2-12|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重特大事件档案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进一步加强重特大事件档案工作提出要求。

《通知》指出,重特大事件档案是党和国家组织应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所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历史记录。收集好、保管好、利用好重特大事件档案,对于总结历史经验教训、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通知》要求,加强重特大事件档案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以对党、对人民、对历史高度负责的态度,完善制度机制,坚持创新引领,推动资源共享,全面提高重特大事件档案工作现代化水平,更好地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人 ……
继续阅读(剩余:55.96%)
请登录后识别阅读权限!

扫码在手机上打开本文
DN:N11225320231204N
© 2003-2024 国资数据中心  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均不得转载有    网安备510190020016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