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国资发〔2011〕15号
依据京国资发[2017]29号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国有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自2017年10月27日起,本法规全文废止。
各企(事)业单位:
《北京市国有企业投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市国资委主任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六日
北京市国有企业投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依法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规范企业投资活动,提高投资决策的科学性和规范性,有效防范投资风险,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