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生化药品专项检查的通知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生化药品专项检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10-10|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生化药品专项检查的通知

食药监办药化监〔2017〕13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生化药品附录》(以下简称《附录》)已于2017年3月13日公布,并于2017年9月1日施行。为进一步规范生化药品生产,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确保生化药品《附录》贯彻实施到位,总局要求各省对生化药品进行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各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要按照《附录》要求,对本行政区域内所有生化药品生产企业开展检查,确认各生化药品生产企业符合《附录》的情况。检查重点为:按照批准的配方和工艺组织生产的情况;厂房设施与生产品种适应情况、病毒去除/灭活及验证、供应链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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