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自治区国资委党委关于印发《自治区国资委党委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
新疆自治区国资委党委关于印发《自治区国资委党委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5-16|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企网
各地州市国资委党委、各企业党委:

自治区国资委党委认真贯彻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相关规定精神,研究制定了《自治区国资委党委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现印发你们,望给予配合和监督。

各企业要认真学习中央和自治区《规定》精神,全面梳理本企业理论学习、调查研究、会议文件、勤俭节约、职务消费、廉洁从业、群众工作等方面制度规定及其执行情况,深入查找和剖析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贯彻落实《规定》的具体措施和办法,于2013年1月31日前报国资委党委备案。

自治区国资委党委

2013年1月7日

自治区国资委党委

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

为认真贯彻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相关规定,自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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