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自治区国资委监管企业“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规则和程序
新疆自治区国资委监管企业“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规则和程序
发布日期:2014-04-18|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企网
各监管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企业对“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保证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制度化。国资委党委修订完善了《自治区国资委监管企业“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规则和程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自治区国资委党委

2014年4月16日

自治区国资委监管企业“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规则和程序

为进一步规范企业对重大问题的决策,保证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制度化,根据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制定本规则和程序。

一、“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原则

(一)坚持集体决策。监管企业要完善群众参与、专家咨询和集体决策相结合的决策机制。监管企业党委、董事会、未设董事会的经理班子等决策机构要依据 ……
继续阅读(剩余:90.43%)
请登录后识别阅读权限!

扫码在手机上打开本文
DN:N12330020231209N
© 2003-2024 国企网 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均不得转载有    网安备510190020016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