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机房资〔2017〕2号
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各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保障缴存职工合法权益,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建设使用准备工作的通知》(建办金〔2016〕49号)要求,现就中央国家机关住房公积金转移接续业务办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改进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工作
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是指职工因跨省市工作调动等原因,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资金及相关信息从原工作地转出,接续至现工作地的业务。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资金中心)已接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开发的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将按以下规程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
(一)住房公积金由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