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央国家机关办公用房房屋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央国家机关办公用房房屋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6-28|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国管办发〔2010〕8号)

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各单位办公厅(室),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开发区国土房管局,市房屋登记中心:

为改进和加强中央国家机关办公用房管理,2002年,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以下简称国管局)办公室会同原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联合印发了《关于中央国家机关办公用房产权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管办房地字〔2002〕8号)。文件执行8年以来,在有关方面的大力配合下,中央国家机关办公用房房屋登记工作稳步推进,但由于机构改革、人员变动等原因,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为进一步规范中央国家机关办公用房房屋登记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中央国家机关(含各部门、各单位下属独立法人单位)办公用房房屋登记、房屋变更登记,由北京市房屋权 ……
继续阅读(剩余:56.67%)
请登录后识别阅读权限!

扫码在手机上打开本文
DN:N14203320231210N
© 2003-2024 国资数据中心  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均不得转载有    网安备510190020016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