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国资委关于印发《云南省国资委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的通知
云南省国资委关于印发《云南省国资委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5-07-20|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云国资〔2005〕245号)

各有关企业,机关各处(部、室),各监事会:

现将《云南省国资委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〇五年七月二十日

云南省国资委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信访条例》,进一步密切同企业职工群众的联系,及时了解社情民意,切实解决职工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省国资委决定建立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现将实行接待日制度的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一、建立领导定期轮流接访制度

每月25日为接待日(遇双休日顺延),由省国资委领导班子成员中的实职领导轮流到接待室接待来访群众。接待时,由接待领导分管的各处(部、室)派一名同志参加接待。

二、领导接待日具体承办工作

1、做好接待日的组织协调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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