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市属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实施意见》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市属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实施意见》和《天津市市管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试行办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11-24|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企网
津政办发[2017]109号

各区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市属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实施意见》和《天津市市管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试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11月24日

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市属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改进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提高国有企业的决策力、执行力和监督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36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
继续阅读(剩余:97.32%)
请登录后识别阅读权限!

扫码在手机上打开本文
DN:N01133920231212N
© 2003-2024 国企网 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均不得转载有    网安备510190020016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