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市属企业外部董事管理暂行办法
营口市市属企业外部董事管理暂行办法
发布日期:2019-09-24|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企网
营口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营口市市属企业外部董事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市属国有企业改革发展要求,进一步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外部董事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辽宁省省属企业外部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营口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独资公司(以下简称企业)。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外部董事,是指市国资委依法聘用、由任职企业以外的人员担任的董事。

第四条外部董事选聘和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出资人认可;

(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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