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管办发〔2023〕26号
相关省(区、市)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相关中央部门:
去年9月,国管局印发《关于开展第二批公务用车管理专项领域建设工作的通知》(国管办〔2022〕297号)(以下简称《通知》),确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新华社等38家单位为第二批公务用车管理专项领域建设单位。其中,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等32家地方单位,在新能源汽车推广使用、保障基层公务出行、集中统一管理、标准化信息化融合发展、跨区域公务出行保障一体化等领域开展专项建设;新华社等6家中央单位,在垂管派出机构公务用车管理体制建设、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保障规范创新等领域开展专项建设。《通知》印发以来,各单位充分发挥基层首创精神,坚持问题导向,加强调查研究,结合地区公务出行需求特点和保障基础,不断完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