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管局办公室关于做好第二批公务用车管理专项领域建设验收工作的通知
国管局办公室关于做好第二批公务用车管理专项领域建设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8-07|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国管办发〔2023〕26号

相关省(区、市)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相关中央部门:

去年9月,国管局印发《关于开展第二批公务用车管理专项领域建设工作的通知》(国管办〔2022〕297号)(以下简称《通知》),确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新华社等38家单位为第二批公务用车管理专项领域建设单位。其中,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等32家地方单位,在新能源汽车推广使用、保障基层公务出行、集中统一管理、标准化信息化融合发展、跨区域公务出行保障一体化等领域开展专项建设;新华社等6家中央单位,在垂管派出机构公务用车管理体制建设、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保障规范创新等领域开展专项建设。《通知》印发以来,各单位充分发挥基层首创精神,坚持问题导向,加强调查研究,结合地区公务出行需求特点和保障基础,不断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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