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提高精细化管理的水平和效能,根据《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国管资〔2009〕167号),我局将组织开展2018年度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决算报告编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表编制及报送
各部门、各单位组织机关本级和所属各级财务独立核算单位全面清仓盘点,核实2018年度办公用房、公务用车、设备和家具存量情况,统计资产配置和处置、对外投资及相关权益、资产出租出借和闲置情况,填报资产决算明细表,生成汇总表后逐级上报。
各部门、各单位统一审核汇总所属各级财务独立核算单位的资产决算材料,于2019年3月31日前报送我局。
涉及机构改革的部门,已完成资产划转的,由划转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