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监督管理办法(修订)
西藏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监督管理办法(修订)
发布日期:2020-12-04|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企网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

西藏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监督管理办法(修订)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起草

第三章合法性审核

第四章审议决定和公布

第五章备案审查和清理

第六章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

第七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备案和清理工作,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维护国家法制统一、政令统一,推进依法行政,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有关规定,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全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合法性审核、审议决定和公布、备案、清理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行政规范性文件是指除政府规章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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