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政发〔2019〕1号
各地(市)行署(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稳就业决策部署,坚持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进一步支持企业稳定发展,强化培训服务,促进就业创业,确保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区就业局势持续稳定,根据《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发〔2018〕39号),结合我区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支持企业稳定发展
(一)稳定就业岗位。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裁员率低于当年我区城镇登记失业率的参保企业,按规定向注册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经审核确认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