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取消调整一批行政职权事项的决定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取消调整一批行政职权事项的决定
发布日期:2018-12-03|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藏政发〔2018〕36号

各地(市)行署(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推进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电视电话会议确定的重点工作,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经十一届自治区人民政府第13次常务会议决定,取消职权依据废止的行政职权事项31项,增加现行法定行政职权事项26项,下放行政职权事项29项,调整行政职权事项类别6项,合并行政职权事项18项,调整实施部门的行政职权事项1项,不列入清单管理的行政职权事项(内部职权)1项。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此次动态调整公布的自治区级权责清单,明确责任主体和工作方法,抓好取消调整事项的落实工作,切实提高行政审批改革的系统性、协同性、针对性和有效性,更大程度上方便企业群众办事创业,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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