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关于一九九三年资产评估机构年检情况的通报
国资办发[1994]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办公室、处):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91号令《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和《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施行细则》的有关规定,加强资产评估机构的管理,提高评估人员的业务水平,使资产评估工作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立的需要,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分别于1993年2月20日、4月24日发布了《关于对评估机构进行年检的通知》(国资办发〔1993〕5号)和《关于对评估机构进行年检的补充通知》(国资办发〔1993〕19号)(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办公室、处)对其在一九九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前所授予的资产评估资格的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