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监局关于贯彻实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有关事项的公告(2021年第76号
国家药监局关于贯彻实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有关事项的公告(2021年第76号)
发布日期:2021-05-31|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2021年第76号

新修订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将于2021年6月1日起施行。国家药监局正在组织制修订配套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技术指导原则等,将按照程序陆续发布。现就贯彻实施新《条例》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于全面实施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制度

自2021年6月1日起,凡持有医疗器械注册证或者已办理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的企业、医疗器械研制机构,应当按照新《条例》规定,分别履行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的义务,加强医疗器械全生命周期质量管理,对研制、生产、经营、使用全过程中医疗器械的安全性、有效性依法承担责任。

二、关于医疗器械注册、备案管理

自2021年6月1日起,在新《条例》配套的注册、备案相关规定发布实施前,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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