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5月9日证监会令第31号公布根据2009年5月13日证监会令第62号《关于修改<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办法>的决定》第一次修订根据2017年7月7日证监会令第134号《关于修改<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办法>的决定》第二次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在股票发行审核工作中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提高股票发行审核工作的质量、效率和透明度,更好地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设立发行审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发审委)和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并购重组委)。
发审委审核发行人股票发行申请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