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州市市属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州市市属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7-26|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企网
榕政综〔2018〕23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公司),市属各高等院校,自贸区福州片区管委会:

《福州市市属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你们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福州市人民政府

2018年7月18日

福州市市属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福州市市属企业国有资产交易行为,加强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促进经济结构调整,优化资源配置,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令第32号)等有关规定,结合福州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
继续阅读(剩余:95.82%)
请登录后识别阅读权限!

扫码在手机上打开本文
DN:N15054820231217N
© 2003-2024 国企网 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均不得转载有    网安备510190020016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