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
浙江省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23-01-11|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企网
浙江省人民政府令

第311号

《浙江省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已经省人民政府第10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3年3月1日起施行。

代省长李强

2013年1月11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完善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制度,保护企业国有资产安全,实现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企业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的企业国有资产,是指本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企业各种形式的出资所形成的权益,包括国家出资企业及其独资、控股和参股企业的国有资产。

本办法所称的 ……
继续阅读(剩余:92.49%)
请登录后识别阅读权限!

扫码在手机上打开本文
DN:N15342320231217N
© 2003-2024 国企网 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均不得转载有    网安备510190020016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