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
关于组织调研国有企业产权交易情况的通知
国资法规发(1994)22号
湖南省、湖北省、河南省、黑龙江省、吉林省、辽宁省、天津市、武汉市国有资产管理局,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有企业产权交易管理的指示精神,调查研究和掌握国有企业产权交易情况,根据国务院领导批准的《会议纪要》(国阅〔1994〕86号)精神,由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牵头,会同国家经贸委、国家体改委、财政部、国家计委、人民银行等有关部门,组成联合调研组将于近期分赴部分省(市)进行重点调研,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1。调研组拟听取省(市)国资局、经委、体改委、财政厅、计委、人民银行及有关部门的情况介绍;
2。结合面上的调查工作,有选择地直接调查当地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