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8-01|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浙政办发〔2023〕44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浙江省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管理办法(试行)》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3年8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浙江省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管理办法(试行)

为规范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管理,加快公共数据有序开发利用,培育数据要素市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和《浙江省公共数据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一、总则

(一)总体要求。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循依法合规、安全可控、统筹规划、稳慎有序的原则,按照“原始数据不出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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